《國語辭典》 字词:審 審訊 简化字:审讯 注音: ㄕㄣˇ ㄒㄩㄣˋ 拼音: shěn xùn 審查偵訊。通常指法官或警察機關審理案件時,對與案情有關的當事人作詳細的查問。《三俠五義》第一〇回:「此案尚在審訊,未能結案。」也作「審問」。 審議 简化字:审议 注音: ㄕㄣˇ ㄧˋ 拼音: shěn yì 審查討論。《宋史.卷一六四.職官志四》:「博士,掌講定五禮儀式,有改革則據經審議。」 審閱 简化字:审阅 注音: ㄕㄣˇ ㄩㄝˋ 拼音: shěn yuè 相似词:核閱 審查核閱。如:「主編每次審閱社論後,必會蓋上戳印。」 受審 简化字:受审 注音: ㄕㄡˋ ㄕㄣˇ 拼音: shòu shěn 接受訊問。如:「這是眾所矚目的大案子,他在法庭受審的經過,各大媒體都有詳細報導。」 提審 简化字:提审 注音: ㄊㄧˊ ㄕㄣˇ 拼音: tí shěn 移轉審訊。根據憲法第八條及提審法規定,一般人民若被法院以外之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,得由當事人或其關係人向所屬法院提出聲請,要求拘捕機關將案子限時移轉開庭審訊。如:「逮捕拘禁之機關,對於法院之提審,不得拒絕或遲延。」 聽審 简化字:听审 注音: ㄊㄧㄥ ㄕㄣˇ 拼音: tīng shěn 聆聽審訊裁判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一〇:「分付道:『十日內聽審。』」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四回:「掛牌,第三日午堂聽審。」 詳審 简化字:详审 注音: ㄒㄧㄤˊ ㄕㄣˇ 拼音: xiáng shěn 周密且審慎。《書經.蔡仲之命》「詳乃視聽」句下漢.孔安國.傳:「詳審汝視聽。」漢.王充《論衡.問孔》:「夫賢聖下筆造文,用意詳審。」 原審 简化字:原审 注音: ㄩㄢˊ ㄕㄣˇ 拼音: yuán shěn 大陸地區指法院初審。 再審 简化字:再审 注音: ㄗㄞˋ ㄕㄣˇ 拼音: zài shěn 1.重新審查。如:「這件案子因有疑異,委員會決定重新再審。」 2.指民事、刑事或行政案件之終局判決確定後,以該判決所認定事實錯誤或有重大瑕疵,請求撤銷原裁判,重開訴訟程序。 甄審 简化字:甄审 注音: ㄓㄣ ㄕㄣˇ 拼音: zhēn shěn 甄察審覈。如以考試或其他方式檢定其資格等。 終審 简化字:终审 注音: ㄓㄨㄥ ㄕㄣˇ 拼音: zhōng shěn 係指對訴訟案件的最後一級審判。依法院組織之相關規定,普通法院是採三級三審制為原則,行政法院現採行二級二審制,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採行一級一審制。 主審 简化字:主审 注音: ㄓㄨˇ ㄕㄣˇ 拼音: zhǔ shěn 1.主導審查。如:「這個研究計畫將由丁教授主審。」 2.具有最高權限的審查或評判人員。如:「這個滾地球最後由主審判定為界外球。」 承審員 简化字:承审员 注音: ㄔㄥˊ ㄕㄣˇ ㄩㄢˊ 拼音: chéng shěn yuán 舊時還未設法院,由縣長兼理地方的司法,代表縣長受理訴訟的專職人員,稱為「承審員」。也稱為「承審」。 第四審 简化字:第四审 注音: ㄉㄧˋ ㄙˋ ㄕㄣˇ 拼音: dì sì shěn 我國民事與刑事訴訟法均規定三級審制,如存在一些特殊的政治或司法手段,可能干涉正常司法程序或判別結果。在一般司法審判制度之外的另一種最高司法審判制度,通常為負面意義的名詞。其中以解釋憲法與法令的機關最受注意,如我國的大法官會議即是一個最易受批評的第四審機關。 法律審 简化字:法律审 注音: ㄈㄚˇ ㄌㄩˋ ㄕㄣˇ 拼音: fǎ lǜ shěn 相反词:事實審 為相對於「事實審」的概念,指終審法院不調查事實,以前審判決所確定的事實為基礎,判斷其所適用的法令有無錯誤。例如刑事訴訟程序中,第三審為法律審。 陪審團 简化字:陪审团 注音: ㄆㄟˊ ㄕㄣˇ ㄊㄨㄢˊ 拼音: péi shěn tuán 歐美司法制度,在審判程序進行前,由不特定公民組成的團體參與審判,為一種公民義務,各國關於成員人數與參與方式之規定各有不同。 陪審制 简化字:陪审制 注音: ㄆㄟˊ ㄕㄣˇ ㄓˋ 拼音: péi shěn zhì 歐美司法制度,由依法選出的陪審團,在聽取訴訟雙方辯論後,以公正的立場表決被告罪行是否成立,而他們的立場要一致才可以。這種由公民直接參加審判的司法制度就稱為「陪審制」。也稱為「國民裁判制」。 審判官 简化字:审判官 注音: ㄕㄣˇ ㄆㄢˋ ㄍㄨㄢ 拼音: shěn pàn guān 1.在法庭上負責審判的官員。一般指審判長。 2.軍事演習中,稱判定演習得失勝負的人為「審判官」。 審判長 简化字:审判长 注音: ㄕㄣˇ ㄆㄢˋ ㄓㄤˇ 拼音: shěn pàn zhǎng 法院開合議庭時,於推事中推舉一人為首,稱為「審判長」。通常由庭長擔任,在法庭上有指揮與維持秩序等權力。 事實審 简化字:事实审 注音: ㄕˋ ㄕˊ ㄕㄣˇ 拼音: shì shí shěn 法院審判訴訟案件,注重證據的調查及事實的認定,因其所審理者兼括事實問題及法律問題,故稱為「事實審」。 大陪審團 简化字:大陪审团 注音: ㄉㄚˋ ㄆㄟˊ ㄕㄣˇ ㄊㄨㄢˊ 拼音: dà péi shěn tuán 在美國對於特定重罪案件組成大陪審團,主要聽取控方提出的證據,決定是否將犯罪嫌疑人起訴並交付審判,不做有罪與否之認定。大陪審團人數在聯邦及各州有所不同。 非常審判 简化字:非常审判 注音: ㄈㄟ ㄔㄤˊ ㄕㄣˇ ㄆㄢˋ 拼音: fēi cháng shěn pàn 軍事審判程序中,對案件判決確定後,發見判決違法的一種救濟途徑,性質相當於刑事訴訟法中的非常上訴。 公開審理 简化字:公开审理 注音: ㄍㄨㄥ ㄎㄞ ㄕㄣˇ ㄌㄧˇ 拼音: gōng kāi shěn lǐ 法院開庭審理訴訟案件時,除訴訟當事人、關係人之外,任何第三者亦可到場旁聽。也就是說整個訴訟程序的進行,是完全公開的。 共審制度 简化字:共审制度 注音: ㄍㄨㄥˋ ㄕㄣˇ ㄓˋ ㄉㄨˋ 拼音: gòng shěn zhì dù 國民參預實際審判的制度。 觀審制度 简化字:观审制度 注音: ㄍㄨㄢ ㄕㄣˇ ㄓˋ ㄉㄨˋ 拼音: guān shěn zhì dù 清末中國與列強所訂不平等條約中,凡中外人民訟案,由被告所屬官吏審理,而由原告所屬官吏蒞庭觀審的制度。 會審公廨 简化字:会审公廨 注音: ㄏㄨㄟˋ ㄕㄣˇ ㄍㄨㄥ ㄒㄧㄝˋ 拼音: huì shěn gōng xiè 清末列強在中國租界內強行設立的審判機關。專門審判中外的互訟事件,審判官由外國領事或其委派人員充任,與中國會審官會同審理,實際上審判實權橾在外人手裡。後改為特區法院,民國十六年撤銷。 軍法審判 简化字:军法审判 注音: ㄐㄩㄣ ㄈㄚˇ ㄕㄣˇ ㄆㄢˋ 拼音: jūn fǎ shěn pàn 現役軍人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人,因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,而受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。其刑罰較司法審判為嚴厲。除了有關國防機密或軍譽的案件之外,以公開審判為原則。如:「現役軍人在戰時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,仍要接受軍法審判。」 軍事審判 简化字:军事审判 注音: ㄐㄩㄣ ㄕˋ ㄕㄣˇ ㄆㄢˋ 拼音: jūn shì shěn pàn 以軍事犯為審理對象的審判。 聯席審查 简化字:联席审查 注音: ㄌㄧㄢˊ ㄒㄧˊ ㄕㄣˇ ㄔㄚˊ 拼音: lián xí shěn chá 立法機關的各委員會審查法律案、預算案經常採取的方式。當各委員會所議事項,有與其他委員會相關聯者,共同召開會議審查。 明法審令 简化字:明法审令 注音: ㄇㄧㄥˊ ㄈㄚˇ ㄕㄣˇ ㄌㄧㄥˋ 拼音: míng fǎ shěn lìng 申明法令,謹慎發布命令,避免出現差錯,使人人遵守。《尉繚子.戰威》:「明法審令,不卜筮而事吉。」《史記.卷六五.孫子吳起列傳.孫武》:「明法審令,捐不急之官,廢公族疏遠者,以撫養戰鬥之士。」 審己度人 简化字:审己度人 注音: ㄕㄣˇ ㄐㄧˇ ㄉㄨㄛˋ ㄖㄣˊ 拼音: shěn jǐ duò rén 省察自己,衡量他人。《文選.曹丕.典論論文》:「蓋君子審己以度人,故能免於斯累。」 審囚刷卷 简化字:审囚刷卷 注音: ㄕㄣˇ ㄑㄧㄡˊ ㄕㄨㄚ ㄐㄩㄢˋ 拼音: shěn qiú shuā juàn 審理刑獄,查卷辦案。元.關漢卿《竇娥冤》第四折:「隨處審囚刷卷,體察濫官汙吏。」元.王仲文《救孝子》第四折:「我奉郎主的命,著我審囚刷卷,便宜行事。」 審曲面勢 简化字:审曲面势 注音: ㄕㄣˇ ㄑㄩ ㄇㄧㄢˋ ㄕˋ 拼音: shěn qū miàn shì 詳細觀察事物的曲直形勢。《周禮.冬官考工記.序》:「審曲面勢,以飭五材。」唐.柳宗元《梓人傳》:「梓人蓋古之審曲面勢者,今謂之都料匠云。」 審時定勢 简化字:审时定势 注音: ㄕㄣˇ ㄕˊ ㄉㄧㄥˋ ㄕˋ 拼音: shěn shí dìng shì 詳細考量時局情勢的發展變化。唐.呂溫〈諸葛武侯廟記〉:「乃知務開濟之業者未能審時定勢,大順人心,而克觀厥成,吾不信也。」也作「審時度勢」。 審時度勢 简化字:审时度势 注音: ㄕㄣˇ ㄕˊ ㄉㄨㄛˋ ㄕˋ 拼音: shěn shí duò shì 詳細考量時局情勢的發展變化。《隋唐演義》第七八回:「大凡士人出處,不可苟且,須審時度勢,必可以得行其志,方可一出。」也作「審時定勢」。 巡迴審判 简化字:巡回审判 注音: ㄒㄩㄣˊ ㄏㄨㄟˊ ㄕㄣˇ ㄆㄢˋ 拼音: xún huí shěn pàn 法官定期在各地開庭,審理民、刑訴訟的審判方式。英法皆有此制。 紐倫堡大審 简化字:纽伦堡大审 注音: ㄋㄧㄡˇ ㄌㄨㄣˊ ㄅㄠˇ ㄉㄚˋ ㄕㄣˇ 拼音: niǔ lún bǎo dà shěn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,英、法、美、俄四國於西元一九四五年十一月開始,在德國紐倫堡,對納粹首要戰犯與組織進行審判與執行工作。相關工作歷時近一年,二十四名被告中,有十二人被判處死刑。 三級三審制 简化字:三级三审制 注音: ㄙㄢ ㄐㄧˊ ㄙㄢ ㄕㄣˇ ㄓˋ 拼音: sān jí sān shěn zhì 三級,指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、最高法院三級。三審,指第一審、第二審、第三審。「三級三審制」為我國現行法院系統所採之編制。普通案件第一審由地方法院,第二審由高等法院,第三審由最高法院審理,內亂、外患等罪第一審則由高等法院審理。 審核紅皮書 简化字:审核红皮书 注音: ㄕㄣˇ ㄏㄜˊ ㄏㄨㄥˊ ㄆㄧˊ ㄕㄨ 拼音: shěn hé hóng pí shū 監察院審計部所提出的中央政府總決算的審核報告。 四級三審制 简化字:四级三审制 注音: ㄙˋ ㄐㄧˊ ㄙㄢ ㄕㄣˇ ㄓˋ 拼音: sì jí sān shěn zhì 區分法院的審級為初級、地方、高等、最高四等,每一案件,規定以三審為終審的制度。我國舊時法院組織,即採此制,今則改為三級三審制。 完整 | 简易 资料数 : 87 页数: 2/3 第一页 | 上一页 | 下一页 | 最后页
2、一般字词检索,如输入: 龙 字典 科技大学……等
3、多字词检索以逗号分开,如输入: 勤劳,懒惰 努力,挺进,团结 整齐,纷乱,健康,虚弱……等
4、检索后点按任何字词,即可查看释义。